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13313|回复: 2

遗产传儿不传女?法庭上,弟弟竟称“这个姐姐我不认识”?!

[复制链接]

2488

主题

4353

帖子

2万

积分

Lv.18 一品总督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积分
23566
在线时间
255 小时
发表于 2021-12-22 13:51: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一笔遗产,让原本和睦的姐弟闹得不可开交。弟弟说,按照风俗习惯,女儿没有资格继承遗产,应当由儿子来继承,何况其中一个“姐姐”我不认识!两个姐姐不服,一纸诉状将弟弟告上了公堂。记者21日从广州白云法院了解到,本案最终判决姐弟三人各继承三分之一的遗产份额。
      事发缘起:弟弟认为姐姐无权继承遗产
      1950年,胡爸、梁妈收养了胡甲(女),没有办理收养手续。随后生育了胡乙(女)、胡丙(男)及胡丁(男)。
      多年后,胡爸、梁妈相继去世。2011年,姐弟四人协商签订了一份股份继承申请报告,载明:“梁妈已故,按股份章程规定并经亲属商量确定,现由胡丙领取继承。”并由胡丙在继承人处签章,亲属签名有:胡甲、胡乙及“代胡丁”。经联合社审批,并在落款处写明:“胡丁因中风残疾行动不便,故由叶某代签名,以上四人一齐到场签名确认。”
      2014年,胡丙因病去世,其生前没有配偶及子女,留下联合社股份及近15万元的分红款。因为这笔遗产,胡甲、胡乙及胡丁三人产生纠纷。四弟胡丁认为,胡甲不是父母亲生的,胡乙外嫁多年,遗产传儿不传女,两个姐姐均无权继承胡丙的遗产。
      胡甲、胡乙不服,诉至法院,请求分割胡丙的遗产。
      庭审中,胡丁辩称:“我不认识胡甲,她的起诉内容纯属虚构。我爸妈只生育了我、胡乙和胡丙,但是女儿外嫁,按照习俗,遗产应当由儿子继承。”此外,对于股份继承申请报告中的“代胡丁”签名笔迹真实性不予确认,胡丁申请笔迹鉴定。
      弟弟不认识这个“姐姐”?
      胡甲的收养关系是否成立?
      法院认为,根据胡甲提交的由联合社出具的证明,证实其于1950年被胡爸、梁妈收养。
      胡丁的法定代理人虽对股份继承申请报告中的“代胡丁”签名笔迹真实性不予确认,但在法院释明后,其表示撤回笔迹鉴定申请,且未在法院指定期限内交纳笔迹鉴定费用,应承担不利后果,故法院对胡甲所提交的股份继承申请报告予以采信。
      结合胡甲的实际年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联合社出具的证明及股份继承申请报告,证实了胡甲与梁妈存在亲属关系,且该事实获得胡乙及胡丁等亲属的认可。为此,足以认定胡甲被胡爸、梁妈收养的事实,因此胡甲与被继承人胡丙形成养姐弟关系。
      被继承人胡丙没有配偶、子女,故应由其第二顺序继承人胡甲、胡乙及胡丁继承其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为此,白云法院一审判决:胡丙的遗产应由胡甲、胡乙及胡丁各继承三分之一的份额。
      宣判后,三姐弟全都服从判决,没有提出上诉。
      法官说法:
      养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同等法律地位
      经办法官指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胡甲的收养关系是否成立。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子女便取得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有权继承遗产。
      本案从争议焦点入手,结合胡甲的实际年龄及相关法律规定,认定胡甲被胡爸、梁妈收养的事实,因此胡甲与胡丙形成养姐弟关系,即被继承人胡丙的兄弟姐妹有:胡甲、胡乙及胡丁,胡丙生前没有配偶及子女,故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收养子女必须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以免日后发生类似纠纷时,因证据不足导致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登记、收养公告、收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评估】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来源:广州日报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14

主题

775

帖子

3828

积分

Lv.9 状元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3828
在线时间
0 小时
发表于 2021-12-22 16:53: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操,父母坑儿子,只要儿子不是大不孝,基本上都可以传承全部遗产,所以希望老一辈注意,早立遗嘱,避免出嫁女抢家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主题

88

帖子

337

积分

Lv.2 草寇

Rank: 2

积分
337
在线时间
4 小时
发表于 2021-12-24 21:45: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什么时候了还有这种法盲,不知道封建四旧都被砸破了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1-23 06:56 , Processed in 0.087182 second(s), 22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