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交易平台挂卖闲置物品后,因有用户在评论区指出价格偏高,卖家于是连续多日在评论区乱怼人,在遭到平台禁言后,卖家因不满处理后果,将平台告上法庭。 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对一起涉二手交易平台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案情速递
被告某公司运营某二手交易平台,原告张某是该平台的注册用户。张某欲出售一台闲置手机,故在平台发帖寻找买家。一名用户在张某发布的帖子下留言“顶帖”,但指出其他用户出售同款手机价格更低。张某心有不满,连续多日留言“问候”了该用户以及其他砍价用户。随后,张某账号被平台禁言。
原告诉称,其回复行为属于答复提问者问题,不但被判定违规,还被处以禁言的处罚。与客服沟通后对方表示无法撤销处罚。原告认为被告处罚不公,已严重影响其言论自由,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连续30日在平台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9.9元。
被告辩称,其收到平台其他用户的投诉,称原告有“骂人”行为并附上截图。经核实,原告在商品帖子中陆续发布13条留言,均为带有侮辱性词汇的不当言论。平台每次删除违规留言时,均会充分告知原告违规后果,但因连续违规次数过多,限制原告发布留言7天。原被告间签订的相关用户协议已明确约定了违规后果,被告删除并限制留言7天的做法并无不当。
裁判要点
原被告之间系网络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双方签订的用户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相关协议约定,如用户出现辱骂、恶意中伤或人身攻击的行为,平台将对用户采取扣分、限制留言等措施。本案中,原告在短时间内针对其他用户连续发布含不雅词汇的信息13条,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违反了平台规则。被告作为平台秩序的管理者和维护者,有权利也有义务删除违规留言并采取扣分措施。
鉴于被告采取上述措施后,原告并未停止发布不雅词汇,故被告对原告账号处以禁言7天的处罚。该处罚力度与违规情节相当,并不存在错误处罚或处罚过重等情形。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法官说法
二手物品交易过程中,双方对交易条件持不同意见在所难免。双方磋商时要保持友善谦和,遵循客观理性的言论表达边界。为争一时意气使用不雅词汇,不仅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还会降低自身人格魅力,实不可取。网络平台应引导用户文明参与互动,及时制止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不当行为,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建设良好网络生态提供有力支持。
来源:杭州互联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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