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国赚钱,路费全包,还能暴富”。您是否也听过这样蛊惑人心的招聘广告?因怀揣去缅甸淘金的“发财梦”,三名小伙相约,以乘车、爬山等方式结伙偷越中缅国境。近日,经宁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偷越国(边)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王某、张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21年3月,李某、王某和张某在宁海一网吧碰到朋友童某(另案处理),童某称缅甸钱比较好赚,工作轻松、待遇丰厚,只要和女孩子聊聊天,就可以月入几万,还可以报销路费。于是,三人到了云南边境,在“蛇头”的安排下,偷渡到缅甸境内,并与一个从事电信诈骗的公司签订了合同。三人的工作就是利用聊天软件“物色”在国外的中国女性,与她们聊天。聊出感情后,再将聊天手机给管理层,由管理层推荐虚假投资平台。不料,梦想中的“淘金之旅”不如想象中美好,由于没有“业绩”,三人一直被扣工资,还被公司限制了人身自由。2022年2月,在交了一笔“赎身费”后,三人才好不容易被放了出来。其中,张某因为不敢向父母要钱,遂在缅甸打了大半年的工,2022年9月,凑够了路费后才回到中国。回国后,三人先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案件移送至宁海县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李某、王某和张某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偷越国(边)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检察官提醒,缅北不是淘金的天堂,所谓的高薪“打洋工”背后极有可能隐藏着巨大的陷阱。广大市民一定要擦亮眼睛,警惕犯罪分子的套路,不被利益所蒙蔽,不非法出入国境,不参与涉赌涉诈违法活动,否则,将面临牢狱之灾和经济上的重罚。
来源:宁海县人民检察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