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农贸市场、餐饮行业价格行为提醒告知书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近期,有群众反映部分农贸市场、餐饮企业存在未明码标价现象。为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餐饮行业收费行为,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现结合我县实际,提醒告知如下:
一、各经营者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用好自主定价权,依法合规诚信经营。按照要求明码标,明确标示名称、价格、计量单位等,收费内容真实准确,严禁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诱导他人进行交易,欺诈和误导消费者。
二、各餐饮经营者提供纸巾、茶水、果品、点心等计费商品或者有偿服务,应当价格合理,并事先告知消费者自主选择,不得以单方主动提供、强制提供等任何形式诱导消费者使用而造成强制消费。提供清洁、安全的餐具,是餐饮经营者的法定义务。餐具消毒费等其他经营费用计入成本,不得收取或以茶位费、综合服务费等其他形式变相收取餐具消毒费。
三、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尤其是部分存在未明码标价或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情形的,应立即整改落实。对经提醒告知后仍不改正的,我局将从严从重处罚,并通过媒体曝光。
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日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