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3251|回复: 0

确定承诺期限的要约,不可撤销

[复制链接]

3042

主题

5715

帖子

4万

积分

Lv.20 君王

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

积分
44681
在线时间
309 小时
发表于 2024-1-5 15:4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解读:
      要约撤销,是要约人在要约生效之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宣布取消该项要约,使该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的行为。本条在规定要约可以撤销的同时,规定了以下限制性的条件:
      1.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1-24 22:58 , Processed in 0.177888 second(s), 21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