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1795|回复: 0

[网友播报] 检察官提醒:年关将至,看牢财物

[复制链接]

2470

主题

3213

帖子

1万

积分

Lv.17 二品巡抚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积分
18704
在线时间
166 小时
发表于 2024-1-26 08:52: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一男子连盗3辆电瓶车终获刑
检察官提醒:年关将至,看牢财物

      因无固定经济来源,一男子抱着侥幸心理三次盗窃他人电瓶车,获利300元,最终面临刑事处罚。经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廖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23年6月,西店镇发生一起连环盗窃电瓶车案件。犯罪嫌疑人廖某在闲逛时看到路边停着一辆电瓶车,想到最近手头有点紧,便用脚蹬踏板的方式偷偷将电瓶车骑走。由于没有钥匙启动,廖某嫌累便将电瓶车扔在了半途。接着,廖某看到超市门口停着一辆未拔钥匙的电瓶车,于是又骑走了第二辆,行进过程中,电瓶车发出“滴嘟滴嘟”的声音,廖某害怕有报警器,又把该电瓶车扔在了路边。之后,廖某继续偷了第三辆电瓶车,经确认该电瓶车没有定位器功能后,以300元的价格销售给他人。案发后,三辆电瓶车均已追回并退还被害人。
      经鉴定,三辆电瓶车价值4690元。2024年1月5日,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廖某依法提起公诉。经审查,检察官认为,虽然犯罪嫌疑人廖某将前两辆电瓶车丢弃在路边,但电瓶车已被廖某驶离停放地点且被害人无法找回,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考虑到廖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莫因一念之差走上犯罪道路。同时,年关将至,广大电瓶车车主要提高防盗意识,将车辆停进车棚、车库或有人看管的停车点,配备加固锁具、GPS定位系统、电子报警器等,以防被盗。
      来源:今日宁海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1-24 07:50 , Processed in 0.074700 second(s), 22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