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1620|回复: 3

注意!2025年加班工资有变

[复制链接]

1438

主题

2100

帖子

1万

积分

Lv.17 二品巡抚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积分
18274
在线时间
236 小时
发表于 4 天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11月1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公布,自2025年起,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
      那如果加班,哪天属于法定节假日加班?哪天属于休息日加班?加班工资又如何计算呢?
      谁能拿加班工资?
      根据我国《劳动法》及相关规定,我国的工时制度主要分为三种: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除标准工时制以外,用人单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需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标准工时制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如果工作时间超过这个标准,就被视为加班。
      ●综合计算工时制
      采用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在综合计算工时制下,如果在一个周期内工作时间超过总标准工作时间,就属于加班,且只能以150%的比例来计算加班费。
      ●不定时工作制
      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点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特殊工时制度。在不定时工时制下,不存在固定的工作时间,因此不存在加班的概念。
      加班工资怎么分?
      在标准工时制下,加班包含三种情形:延时加班、休息日加班和法定休假日加班。
      根据最新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24年修订)规定,全年法定节假日共13天: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4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2天(5月1日、2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至3日)。
      因此,上述13天为法定节假日,如果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应支付三倍工资。其他的周末休息日及调休的休息日加班,用人单位就需支付两倍工资。
      举个例子,2025年春节假期从除夕至初七共有8天,但是只有除夕至初三这4天是法定节假日,可以主张三倍工资;其余4天均为调休,用人单位不予调休时可以主张两倍工资。
      加班工资怎么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故折算日工资时需要剔除周末休息日,但不需要剔除法定13天节假日。因此,按照每年有365天、52个周来计算的话:
      月计薪天数=(365天-52周×2天)÷12月=21.75天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来源:人民网、京法网事、杭州日报、青春浙江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114

主题

2581

帖子

4331

积分

Lv.10 九品芝官

Rank: 10Rank: 10Rank: 10

积分
4331
在线时间
408 小时
发表于 4 天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不按规定可以告吗 有用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3

主题

928

帖子

2566

积分

Lv.7 探花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2566
在线时间
231 小时
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逍遥无穷79010 发表于 2024-11-18 17:50
不按规定可以告吗 有用吗

跟老板闹掰了,有证据可以劳动仲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3

主题

5139

帖子

1万

积分

Lv.17 二品巡抚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积分
13001
在线时间
0 小时
发表于 3 天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1-22 05:13 , Processed in 0.077943 second(s), 19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