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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鞭炮赔4.4万!春节这些法律知识,家长一定要记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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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4: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新春将至,年味渐浓,阖家团圆之际,烟花爆竹燃放安全与法律风险不容忽视。为引导广大群众安全过节、依法过节,今天,我们结合典型案例,讲一讲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法律知识。
      一、真实案例:地下车库放鞭炮,一把火烧出4.4万元赔偿
      春节期间,未成年人小明在小区地下车库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因操作不当且燃放地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慎引燃邻居王先生停放的摩托车,火势迅速蔓延导致车辆严重烧毁。后双方协商未果,王先生将小明及其父母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司法鉴定,该车辆损失40300元,另产生鉴定费4000元,最终法院判决小明及其父母赔偿王先生经济损失共计44300元,赔偿费用可以先从小明的财产中支出,不足部分由其父母共同支付。
      小小鞭炮引发巨额赔偿,教训十分深刻。
      二、法律提示:春节放鞭炮,这些法律知识必须懂
    (一)孩子闯祸,家长“买单”是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未成年人燃放鞭炮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特殊情况 孩子有财产的,可先从其财产中支付
      法律明确规定,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这里的“个人财产”包括压岁钱、长辈赠与、继承财产等。也就是说,孩子名下有钱,可以先用来赔付,不够的部分家长再补上。
    (三)禁放区、危险区绝对不能燃放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以下区域严禁燃放:(一)文物保护单位;(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在禁放区燃放,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还可能面临罚款、警告、行政拘留。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可能涉嫌失火罪、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车辆被烧,房屋受损,保险赔不赔?
      车辆因烟花爆竹受损,车损险可以理赔,保险公司赔付后,有权向实际侵权人追偿,人身伤害可通过意外险、医疗险等报销,但侵权人的法律责任不因此免除。
       三、新春提醒:平安是最好的年味,守法是最稳的团圆
      春节图的是平安喜乐,不是惊险刺激;佳节求的是阖家团圆,不是矛盾纠纷。在此郑重提醒各位家长:
      看好孩子,就是看好“风险”。未成年人安全意识不足,家长务必加强看管,不让孩子单独或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
      守住规矩,就是守住“平安”。遵守禁限放规定,选择安全区域,远离车辆、人群和易燃物。
      留好证据,就是留好“底气”。若不幸受损,及时拍照录像、报警备案,保存好维修和鉴定凭证,依法理性维权。
      让我们一起守好法律底线,绷紧安全之弦,过一个平安年、法治年、幸福年。
      来源:昌乐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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