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2078|回复: 3

[消息] 居民身份证法修正案又作三项修改 无指纹信息的二代证有效期内仍可用

[复制链接]

1996

主题

3358

帖子

2万

积分

Lv.18 一品总督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积分
22352
在线时间
214 小时
发表于 2011-10-29 10:4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崔清新 霍小光)记者从正在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获悉,关于修改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拟交付29日举行的闭幕会表决。与24日提交初审的修正案草案相比,“建议表决稿”又作出3项重要修改,内容涉及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新证换领和指纹信息登记等,充分体现对公民权益的尊重和保护。
  
       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公安部副部长杨焕宁受国务院委托作的关于居民身份证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为了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修正案草案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泄露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予以治安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24日下午,不少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过程中提出,对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要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无论是否有违法所得,均应并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连日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与国务院法制办、公安部进行沟通,经认真研究后,对上述意见表示赞成,并建议对草案规定作相应修改。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连宁认为,此规定若获通过,意味着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不仅要面临刑事处罚,还要承担经济赔偿、精神赔偿等民事责任,处罚力度明显加重,对公民个人信息将会起到多重保护作用。

  记者发现,与修正案草案初审稿相比,“建议表决稿”还作了2项重要修改。

  一是修正案草案初审稿将原来法律规定的“公民姓名变更”应当申请换领新证,修改为“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信息变更”应当申请换领新证,经慎重研究,“建议表决稿”又将这一规定改了回去。有常委会委员提出,我国目前人口流动量大、住址变动频繁,如果按照修正案草案规定,包括住址在内的身份证登记项目信息发生变化都要换领新证的话,可能给群众造成不便,也增加管理机关的工作负担,还是原来的规定比较妥当。法律委员会经研究采纳了这一意见。

  第二处重要修改是,明确了没有登记指纹信息的二代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仍继续有效。这次居民身份证法修正案草案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在身份证登记项目中增加指纹信息。在审议过程中,有常委会委员提出,为真正落实指纹信息登记的自愿原则,防止出现有的国家机关以及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只为登记指纹信息的持证人提供相应服务,而对没有登记指纹信息的持证人不提供服务的情况,换句话说,就是为了防止“倒逼”持证人办理指纹信息登记,有必要在法律中明确,没有登记指纹信息的二代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建议表决稿”中增加了相应规定。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915

主题

9859

帖子

4万

积分

版主

理解万岁

积分
48871
在线时间
5822 小时
发表于 2011-10-29 19:39:4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感谢告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0

主题

638

帖子

3355

积分

Lv.8 榜眼

Rank: 8Rank: 8

积分
3355
在线时间
4396 小时
发表于 2011-10-30 21:01:5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温馨提示:

       修改后的居民身份证法规定,一代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在2012年1月1日以前领取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16

主题

1859

帖子

1万

积分

Lv.17 二品巡抚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积分
16463
在线时间
56 小时
发表于 2011-11-1 11:07:1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soso__9282847043067044981_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1-29 16:38 , Processed in 0.089841 second(s), 23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