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张碧军,是一个出租车驾驶员,6月17日早晨7点50分左右我驾驶浙.BT8666出租车行驶在坦坑路和星海路交叉路口时,看见有一个男乘客招手,我就停车让他上车,刚想开车,就听到有人在叫出租车,我看到一个孕妇带着一个小女孩跑过来,于是我就和先上车的那位客人说:“师傅,顺路的话就让我把她带一下。”客人同意了,我随后就问那位孕妇去哪里,孕妇说到东景花园,因为前面的客人是到宁海大厦的,不太顺路,我就说带不到,这时,男乘客说:“这是xxx的女儿吧,我认识他爸爸,你就先送她好了。”于是那孕妇就给了我十块钱,我把那十块钱递给了小女孩,孕妇不让,让我直接找三块钱给她(从坦坑路到东景花园也就7块钱起步价)当车开到东郊路进去一点时,只听砰的一声异响,方向就变得很重了,车尾突然冒出了浓浓的黑烟,车子无法正常行驶了,这时客人问我车子是不是坏了,我说好像是的,我下去看一下,当我下车看车子时,男乘客也下来走了,我打开引擎机盖检查了一下,发现皮带轮的螺丝断了,车子还在冒黑烟,我回驾驶座拿电话,发现小女孩也不在车上了(当时雨下得很大),我就打电话给车主,告诉他车子皮带轮螺丝断了,后面冒黑烟,车主让我慢慢地开到修理厂去,于是我就花了半个小时才把车开到修理厂去。 当我还在修理厂里修车时,有朋友给我打电话说:有人在论坦上指责你中途甩客,我就在修理厂请那里的师傅帮我打开修理厂的电脑看了,当时就回了帖向那个小女孩的妈妈道歉,并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到了当天晚上,我托朋友打听到了小女孩父亲的电话号码,打电话告诉他当面退回已收的出租车费,并道歉,还把事情经过解释给他听,他告诉我住在坦坑,我问他坦坑哪里时,他说你不用来了。 第二天宁海公路运输管理所给我打电话说有人投诉你,于是我就去了运管所,向那里的工作人员说明了当时的情况,给了他修理厂的修理证明,他让我回家先等一个星期,等待调查处理结果。 在6月27号下午3点,我收到运管所发来的信息,内容如下: 驾驶员张碧军驾驶浙.BT8666出租车中途抛客,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现已记录黑名单,在年内各公司及个人不得聘用,希望全体驾驶员礼貌待客,文明行车。 对于以上的处理结果,我有很多想不明白的地方,对于那天发生的事情,我想对那女孩及其家人说声抱歉,对于整件事情的是非曲直,请社会各界议论,给予公平、公正的评价。 http://nhzj.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388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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