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 从“摇一摇”开始的强奸案
时间:2013年9月24日 地点: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案由:强奸
案情:2013年2月初,16岁少女小静(化名)通过“摇微信”认识了陈某。几天之后,陈某把小静带到租住的房屋内,将其强奸。
案情回放
摇摇微信,少女遇“热心”网友
2013年2月13日,在抚州城区打工的陈某闲来无事,掏出手机玩起了微信“摇一摇”,摇了几次之后,一个名叫“小静”的网友进入了陈某的视线。几经试探,常玩“微信”的陈某意识到,小静就是自己期盼已久的“美眉”,遂将其加为“好友”。
第二天是情人节,陈某约小静见了一面。之后的几天里,陈某一有空便和小静聊天。通过几天的接触,小静除了知道陈某的名字、和自己是同乡之外,其他情况一无所知。也许是因为有了同乡关系做纽带,二人聊得比较融洽,联系也比较频繁。闲聊中,陈某承诺小静,要带她到自己打工的抚州城里玩。
撕下伪装,网友现形变“色狼”
2013年2月16日一大早,陈某便不断地和小静联系,邀其出来玩,小静因故未答应。下午4时左右,陈某再次打电话给小静,邀她去抚州玩,并叫了一辆出租车将小静接到长途汽车站,二人乘坐班车一同来到抚州。
到了抚州市区,天色渐晚,不熟悉环境的小静紧紧跟在陈某身后穿街走巷,来到其租住的房屋。走进简陋而凌乱的屋子,陈某锁住房门,一把拉过小静,开始动手动脚。几番挣扎之后,小静最终敌不过陈某……事后,陈某叫了一辆出租车将小静送回老家。小静下车后,等陈某所乘车辆走远,便打电话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
2月17日晚上,陈某又通过QQ约小静见面。民警假借小静的名义和陈某联系,约定在某宾馆门口见面,将其抓获归案。
庭审现场 自愿还是强暴?
在庭审中,被告人陈某及其辩护人面对公诉人的指控,坚称小静是自愿和陈某发生关系,陈某没有采取暴力手段。
对此,公诉人进行了反驳。公诉人认为,小静年仅16岁,与被告人相识仅4天,此前与陈某没有过交往。被告人以玩耍为名将小静骗至抚州,直接带到其租住的房屋内,就是为了达到强奸的目的。
被告人则辩称,带小静到出租屋是为了交房租,房租未交成是因为没见到房东。被告人还辩称,其与小静发生关系是临时起意,没有预谋。和小静发生关系的过程中,其没有进行反抗。
公诉人指出,根据陈某房东的证言,陈某此前一直以没有钱为由拖欠房租,其辩称带小静一同去租住房屋内是为交房租与事实不符。公诉人还宣读了被害人小静的陈述,证明陈某将门反锁后,强行拖拉猥亵小静,收缴小静欲用来报警的手机以及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过程。
公诉人还宣读了小静及其亲属去报案时,公安机关制作的报案笔录,证明小静在遭遇强暴之后第一时间报了案。
陈某的辩护人认为,小静的笔录与陈某的口供存在差异。根据陈某供述,小静当时并未强烈阻止陈某。陈某没有阻止小静报警,只是拿其手机看看。小静事后报警是欲对陈某进行敲诈。
未遂还是既遂?
被告人的辩护人辩称,客观原因,陈某生殖器未能进入小静体内,其与小静发生性关系属于未遂。
公诉人当庭出示并宣读了公安机关出具的现场勘查笔录、现场提取物鉴定意见以及抚州某医院为小静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陈某供述及小静的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证明陈某强奸既遂。
其辩护人辩称,小静陈述的发生性关系的细节与陈某供述有出入。病历资料不能作为被告人对被害人实施性行为的证据,应该由公安机关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公诉人指出,小静作为未成年少女,对性行为一无所知,在遭遇突如其来的暴力侵害时,很难对案发时不堪回首的细节一一准确描述。而陈某之前有过性行为经历,其自称未遂与事实及证据不符,目的只为逃避法律制裁。
在最后陈述中,公诉机关指出,现场勘验笔录、疾病诊断报告、被害人陈述及被告人的供述已经形成证据链,足以证明陈某违背受害人小静意志,强行与其发生了性行为。被告人陈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
经合议庭评议,该案将择期进宣判。
莫让微信成“危信”
在微信官网首页,我们能看见这样几行字:“微信,是一个生活方式;超过三亿人使用的手机应用。”足以见得,微信作为新型手机聊天软件,因为其具有“摇一摇”等功能,便于迅速认识周围的陌生人,被很多年轻人视为“交友利器”。
然而,这个“交友利器”却频频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实施抢劫、强奸等不法行为的工具。还有些已婚男女禁不住“摇一摇”的诱惑,与网友发生不伦之恋,影响夫妻感情。据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法官阮予玮介绍,今年以来,该院已有2件强奸、1件敲诈勒索、1件抢劫、13件离婚案件与微信“摇一摇”有关。
对于微信,很多网民有不同看法。有人认为微信的“摇一摇”等功能本身带有很强的诱导性,尤其容易对不谙世事的青少年造成不良影响,诱发不良交友风气,甚至引来不法侵害。也有人认为,微信作为一种便捷的交流工具,无所谓好坏,如果每个人都能做到正当使用,尊重他人,爱惜自己,就不会发生不良事件。
当前,除了微信,更有陌陌、米聊、微聊等数十种具有同类功能的软件。法官提醒广大网民,网上交友,务必时刻保持警惕。首先,要保护好个人隐私;其次,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尽可能避免与不了解的异性网友见面,更不要单独前往;第三,当陌生网友提出借钱借物等要求时,不要轻易相信;第四,如果遇到不法侵害,一定要及时报警,同时尽可能保护现场、保留证据。
来源: 人民法院报 傅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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