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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洋中的孤舟
发表于 2023-9-1 16:36:18
多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二条: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解读:
本条是关于共同委托的规定。根据本条规定,明确了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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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